修課規定逢甲大學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學系學士修課注意事項(99年入學學生適用)
逢甲大學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學系學士修課注意事項 一、為輔導本系學生修習課程,特訂定本修課注意事項。
二、本系「機電概論與工程倫理」、「線性代數」、「電腦輔助立體繪圖」、「控制系統(一)」、
「電工及電子學實驗」課程,為本系列為必選之選修課程,請務必選課。唯轉學生轉進之年 級,如已跨過必選科目開設之年級,得允許其不必重回補修該科目。 三、凡學生修習該班所開之必修(含必選)科目時段,學生除與重補修低年級之必修科目時段衝堂
外,不得至他班修習。 四、擋修課程事項
(一)、微積分(二)不足40分擋修工程數學(一)。
(二)、工程圖學(二)不足40分擋修機械畫。
(三)、應用力學(一)不足40分擋修應用力學(二)及材料力學(一)。
(四)、材料力學(一)不足40分擋修機械設計(一)。
(五)、本系專業必修課程,上學期未修習,則下學期不可修習,普通物理(二)及普通物理實
驗(二)除外。 五、修習外系課程事項
(一)、必修科目應修習本系開設課程為主,不得至外系修習。唯四年級學生修習本系科目衝
堂時,經系主任同意後得以個案處理。 (二)、為擴展學生多元跨領域學習,學生畢業學分數至少應包含非本系 9 學分,超過之學
分不計入本系畢業學分,非本系之課程包含:製造自動化學程(機電系)、科技管理學 程(工工系)、電腦輔助研發學程(航太系)、高分子與有機材料學程(化工系)、志聖工 程師學程(機電系)、綠色能源科技學程(綠能碩士學位學程)、勞工安全衛生學程(環 科系)、應用外語學程(外語教學中心)及菁英英語學程(外語教學中心)等學程所開之 非本系課程,每一學程最多限6學分計入本系畢業學分。唯為避免所修習學分不獲承 認之困擾,修習外系時需先至系辦填具「修習外系科目申請單」,經本系認可後始可同 意選修。 六、暑修規定:未於學期中修習過之課程,不得參加暑修。
七、本注意事項經系課程委員會通過,送教務會議備查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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